廉江市财政局局长 江维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大会提交廉江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对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合理统筹安排支出,全力保障民生,不断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全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整体有序,较好地完成年度预算收支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
(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048万元,加上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148852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02061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870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及追加专款92105万元、地方一般债券收入60747万元和上年结余资金47839万元,全年公共财政总收入651731万元。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3928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7860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总支出631788万元。全年财政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94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1.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0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30%,可比口径增收8692万元,增长8.33%。其中:税收收入66239万元,比上年增收8069万元,增长13.87%;非税收入46809万元,比上年增收623万元,增长1.35%。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⑴增值税完成15574万元,比上年增收1264万元,增长8.83%;⑵营业税完成7542万元,比上年增收2852万元,增长60.81%;⑶营业税改增值税完成7265万元,比上年增收119万元,增长1.67%;⑷企业所得税完成4519万元,比上年增收24万元,增长0.53%;⑸个人所得税完成1254万元,比上年增收310万元,增长32.84%;⑹土地增值税完成5649万元,比上年增收1583万元,增长38.93%;⑺耕地占用税完成2200万元,比上年减收937万元,下降29.87%;⑻契税完成8532万元,比上年增收1575万元,增长22.64%;⑼其它税收收入13704万元,比上年增收1278万元,增长10.28%;⑽教育费附加完成2540万元,比上年增收30万元,增长1.18%;⑾非税收入完成46809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32105万元,比上年增收4369万元,增长15.75%;罚没收入3345万元,比上年减收1466万元,下降30.47%;教育费附加收入3057万元,比上年增收517万元,增长20.35%;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1379万元,比上年增收317万元,增长29.85%;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336万元,比上年减收2421万元,下降42.05%;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1733万元,比上年增收307万元,增长21.53%。
2.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为613928万元,比上年增支45099万元,增长7.93%。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22万元,比上年增支13600万元,增长43.70%;(2)公共安全支出17758万元,比上年增支2010万元,增长12.76%;(3)教育支出210191万元,比上年增支12206万元,增长6.17%;(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3万元,比上年减支914万元,下降20.2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82万元,比上年增支6029万元,增长6.80%;(6)医疗卫生支出155886万元,比上年增支4079万元,增长2.69%;(7)节能环保支出5834万元,比上年增支1596万元,增长37.66%;(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725万元,比上年增支386万元,增长4.13%;(9)农林水事务支出36876万元,比上年增支6784万元,增长22.54%;(10)交通运输事务支出13728万元,比上年减支5258万元,下降27.69%;(11)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849万元,比上年增支423万元,增长17.44%;(12)住房保障支出890万元,比上年减支2170万元,下降70.92%。
3.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基金预算收入1664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9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22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7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81万元。
2016年全市基金总收入117315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66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488万元,新增地方债券收入56200万元,上年结转8981万元;
2016年全市基金预算支出为5200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52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78万元;其他支出3275万元;债券付息支出146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28万元。全年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530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4.“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受各级机关换届影响,会议费有所增加。全市“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3876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会议费790万元,同比增长30.57%;因公出国境费用12万元,同比下降11%;公车购置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97万元,同比下降2.09%;公务接待费777万元,同比下降24.59%。
二、破浪前行,运筹帷幄,财政工作取得新进步
2016年,在国内外经济形势环境错综复杂,下行压力继续增大,风险与挑战增多的情形下,我市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面对各种困难与挑战,主动应对经济大环境和财政改革纵深发展带来的影响,在巩固原有税基税源的基础上,继续培育和开创增收的新动能,全市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支出结构继续优化,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作用明显。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实施创新驱动,落实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
(一)主动作为促发展,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面对经济发展的下行压力,财税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应对“营改增”税制结构性及分成比例的调整、清费降本减负政策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主业意识,强化增收节支,稳妥处理财政收支矛盾。一是加强收入管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建立财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协调性,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税收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组织收入措施,坚持大小税源一起抓、挖潜与堵漏并重,千方百计稳定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总量和增幅均居湛江各县(市、区)第一位。二是科学统筹资金,保障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发展。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盘活消化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统筹扶贫资金,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计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预算编制充分突出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硬化预算约束,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全力推进“三大抓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压缩一般行政性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促转型、保民生、保重点。
(二)发展成果惠民生,提升百姓幸福感
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各项民生和重点领域的支出需求,加大力度保障民生大事和民心工程,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防灾减灾和城乡交通等民生领域予以重点倾斜,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2016年民生支出累计534700万元,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87.1%。
1.加大教育投入,推动教育全面均衡优质发展。2016年,财政对教育事业投入210191万元,比2015年增加12206万元,增长6.17%。一是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全年投入教育工资津贴资金超过9亿元。提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人均每月提高到800元,全年发放边远山区教师津贴5089万元,保障教师队伍的稳定。二是围绕“学有所教”,全年拨付免费义务教育经费26784万元,拨付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764万元,受惠困难学生3820人;拨付中职困难学生免学费助学金450万元,受惠困难学生1286人;拨付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儿童资助资金601万元,受惠困难儿童6016人;拨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852万元,受惠困难学生48254人。三是改善学校办学环境,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对薄弱学校和办学条件差的中小学进行改造。拨付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和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资金9970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1598万元,推进基础教育及强师工程1390万元,保障城乡教育工作均衡全面发展。四是积极支持“教育创强”工作,全市21个镇(街)已成功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我市被授予“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基础民生。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出重点保障民生,民生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不断提高低保补差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标准以及残疾人和孤儿保障水平,全年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47万元,比上年增支31394万元,增长35.41%。其中:拨付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3788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4635万元,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819万元、五保供养金8189万元、优抚对象和军转干部待遇经费6130万元,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3.增大公共卫生体系投入,百姓福祉日益增进。全力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乡镇卫生院建设、疾控预防等资金需求,全年医疗卫生支出155886万元,比上年增支4079万元,增长2.69 %。其中: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8012万元,拨付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医生补助787万元,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执政基石。加大基层组织保障力度,确保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工作的有序推进。其中:村(社区)每年工作经费提高到6万元;进一步提高村(居)两委干部、计生专干和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全年拨付农村基层组织保障经费9054万元,同比增长18%。
5.积极落实强农惠民政策,促进“三农”发展。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三农”政策,大力支持农田整治、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农田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拨付农林水各项资金79157万元,其中水利资金17273万元,水库移民资金14798万元,精准扶贫脱贫资金10257万元,基本农田保护资金7464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6269万元。完成13条中小河流整治,34宗小型水库加固,389宗山塘水陂修建,275条村庄“村村通”自来水通水工程,改建水库移民新村281条。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足额发放各种强农惠农补贴12199万元,其中:耕地地力补贴7715万元,渔船柴油补贴2664万元、农村道路客运等补贴135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469万元,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3721万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资金1175万元。
6.支持城市扩容提质,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围绕城乡一体化,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区路网升级改造,路网通达能力不断提升,城市扩容提质有效推进。全年拨付20653万元推进北部湾大道工程建设,拨付11617万元对石城大道、塘山路、人民大道等21条城市干道实施改造和“白改黑”工程,拨付1874万元建设城北公园及塘山岭公园,城市格局不断扩大,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建成21个镇(街道)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和3914个农村垃圾收集点,完成村道硬底化建设426公里,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7.支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积极筹集资金推进园区配套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壮大税源基础。全年安排资金8451万元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金山工业园等工业园区路网、排污管网和“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工作。加大对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全年科学技术支出8645万元。充分发挥省财政安排的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产业转移工业园的配套设施的建设、推动企业技改升级、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三)优化机制建设,激发财政发展新动力
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更精确、更细化。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硬化预算约束,预算编制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减少执行中预算科目和项目调剂等情况。着力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精细化水平。二是加强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盘活消化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存量资金通报制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定期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创新投融资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建设。2016年我市置换债券总额为2047万元,投入1750万元用于偿还廉江一中建设融资;新增债券114900万元,投入48712万元用于北部湾大道二期、市区各主要路段“白改黑”等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上级技改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2016年累计投入股权投资资金8100万元,促进企业扩产增效。四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资金管理平台,制定出台加强村财镇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支农政策培训力度,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五是加强信息公开,预决算更加透明。将财政重大事项以及财政预决算公开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全市81个市直单位预决算信息实现规范公开。六是加快国库管理改革。拓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范围,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一级推进,使财政资金运行全封闭无死角。扩大系统联网强化监督,建立财政部门与本级人大、审计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纵向贯通省、市、县各级财政的财政资金实时在线监督系统,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多层次财政资金监督体系。
(四)加强财政监督,推进依法依规理财
一是财政监督更加严格。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执行情况检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侧重检查经济民生热点、资金量大、民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强化财政监督。二是工程审核节支效果更加明显。深化工程预结算审核改革,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并加强第三方审核管理,规范审核工作。2016年全年送审预算327宗,核减金额11026万元,核减率7.20%;送审结算983宗,核减金额5832万元,核减率4.57%,全年通过审核节约财政投资资金16858万元。三是政府采购更加科学。完善并推广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建设,将交易全过程纳入监管范围,规范操作程序,有效避免违规行为,降低成交价格,提高政府采购的监管效率。2016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461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964万元,共节约财政性采购项目资金649万元。四是国有资产登记更加规范。在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成效基础上,加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力度,抓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截止2016年,纳入系统推广单位598个,录入固定资产总额583070万元,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程序,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扎实抓好公有房屋场地出租管理,全年出租收入1100万元。
(五)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突出财政的基础和支柱作用,全面规范财政管理,提升财政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财政各项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建立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财政队伍建设作为提升财政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认真抓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培训、支农政策培训等工作,提高财政工作效能。
各位代表,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入仍然实现平稳增长,完成了既定的收支目标任务。但是,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本级财力还较薄弱,可用财力不足,难以保障经济发展建设的需要和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收支矛盾仍较突出,财政平衡压力较大,财政科学管理体制机制仍未健全,财政管理仍较粗放等。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解决。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根据省、湛江市对编制2017年预算的要求,2017年的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精准细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集中财力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确保各项重点支出和民生资金的落实。
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湛江市委、廉江市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财政收支平衡,发挥财政的保障作用,保证经济健康发展,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福祉。深入实施“规划引领、工业强市、城乡宜居,绿色崛起”发展战略,为实现“一年小变、三年中变、五年大变”,当好粤东西北县域振兴发展排头兵,建设环北部湾县域中心城市提供财力保障。
(二)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依据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和政策调整因素,并结合湛江市(增长10%)的安排情况,2017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增长10%,即年度收入预算为119868万元,比2016年可比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972万元增收10896万元。
根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及上级资金下达计划情况,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拟安排602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868万元;上级转移性收入349285万元;上年结余19943万元;回收存量资金8336万元;多渠道筹集资金54434万元;调入资金50273万元;减除上解省17860万元,预留年终结余161万元。
2017年全市控制的支出预算为5841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8586万元,增长15.5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工资及补贴增加33000万元;二是民生刚性配套增加10000万元;三是鹤地水库环境整治增加4381万元;四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增加20005万元;五是预备费增加5000万元;六是债券付息支出增加2500万元。
1.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税收收入安排69779万元。其中:增值税29618万元,企业所得税5061万元,个人所得税140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250万元,房产税1546万元,印花税206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714万元,土地增值税6327万元,车船税1516万元,耕地占用税2465万元,契税9556万元;
非税收入安排50089万元。其中:专项收入6487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34253万元,罚没收入355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549万元,其他收入2241万元。
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40694万元,公共安全19280万元,教育148755万元,科学技术194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9997万元,医疗卫生105082万元,节能环保700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2465万元,农林水事务49175万元,交通运输780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6312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4918万元,其它支出41694万元,转移性支出4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510万元。
3.主要民生支出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安排148755万元。其中: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14962万元,教育建设支出14504万元,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306万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697万元,义务教育学生资助766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84万元,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社会补助53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9280万元。其中:武装警察支出595万元,飞虎队经费2692万元,维稳、综治经费224万元,村(社区)平安建设奖励216万元,帮教、调解、法律援助、公检法业务等469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0999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04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691万元,特困人员等社会救济2693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资金2000万元,优抚对象抚恤金6027万元,残疾人事业经费927万元。
(4)医疗卫生保障支出安排10508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4969万元,医疗救助金1083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5759万元,职工医疗保险5777万元,离休干部医药费和伤残军人医疗费1915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49175万元。其中:水利建设水库移民支出8191万元,扶贫资金10544万元,农业土地确权2000万元,水稻种植保险270万元,农村“一事一议”建设资金136万元。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152413万元,其中:本级收入拟安排71413万元;省提前下达补助资金156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5307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结转46183万元。
本级收入预算比上年本级收入完成数16646万元(不包括上级补助)增加54767万元,增幅329.01%。其中: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17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8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65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2413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3万元;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2584万元;3、农林水事务支出279万元;4、其他支出277万元;5、债务还本支出6400万元;6、债务付息支出3000万元;7、调出资金平衡一般公共预算50000万元,收支平衡。
(四)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667万元,全部为股利、股息收入,其中基投公司394万元,金叶公司156万元,其他企业117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94万元,其余273万元安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五公”经费预算1798万元,剔除2016年结转安排的55万元以后,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0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183万元,会议费272万元。
四、坚定信心,积极有为,奋力谱写财政工作新篇章
2017年,是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将坚定信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实现2017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税源培植,确保财税收入稳步增长。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监控的同时,着力抓好征管薄弱环节的纳税评估与分析,提高财税部门的征管水平。着力开展综合治税工作,落实征管措施,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千方百计堵塞税源漏洞,最大限度挖掘税源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大力度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抓住省出台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机遇,提升产业园区发展规模和集聚效应,培育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为财税稳步增长添后劲。
(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财税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预算统筹力度,提高预算管理绩效,促进依法理财,逐步健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监督制度。全面规范财政重大决策、权力与责任清单、税收优惠政策等管理行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单位预算执行规范管理,除涉密单位外的所有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部公开。建立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推进PPP模式,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评估预警政府债务风险、编制政府中长期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三)坚持民生优先,全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的关系,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深入推进财政扶贫机制创新,构建务实管用的财政扶贫体系,集中有限财力精准投放。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充分利用财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投入,多举措确保实现脱贫目标。加大教育资金统筹力度,科学安排资金,确保市十九小、二十小建设如期推进。积极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等,构建完善的教育体系。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全面落实社保、医疗、“三农”等民生资金的配套。
(四)加强支出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继续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消化工作,发挥财政存量资金效益。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升部门预算特别是项目预算的执行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支出增长继续向民生方面倾斜、向社会公共领域倾斜,将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建设、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最能发挥效益的地方,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项目立项、审核、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五)增强风险意识,保持财政平稳健康运行。提高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研判,探索财政收入与支出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健康平稳运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对债务总量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通过置换债券等方式妥善处理存量债务。
(六)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效率。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把财政监督的责任落到实处,健全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财政性资金运行全程动态监督。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内控机制,严格落实内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完善政府采购、工程审核、绩效评价机制,形成监督资源共享、齐抓共管态势。积极主动地向其他业务职能机构通报财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财政管理中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促进财政监督与日常财政管理的有机结合。
(七)狠抓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优良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以上率下,实现财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双促进。通过外树服务型机关形象、内兴学习型机关新风,锻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服务优的财政干部队伍,为财政工作提供人力支撑和组织保证。
各位代表!2017年将是新一届政府施政履职的第一年。我市财政工作将在中共廉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规划引领、工业强市、城乡宜居、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不忘初心、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我市当好粤东西北县域振兴发展排头兵、建设环北部湾县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附件:
5、2017年廉江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xlsx
6、2017年廉江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xlsx
7、2017年廉江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xlsx
11、2017年廉江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xlsx
13、2017年廉江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xlsx
14、2017年廉江市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性收入表.xlsx
15、2017年廉江市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性收入情况说明.doc
18、2017年廉江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xlsx
21、2017年廉江市政府一般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表.xlsx
22、2017年廉江市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表.xlsx
23、关于2017年廉江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的说明.docx
24、廉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廉江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的决议.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