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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岭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02 10:08:31   访问:-   文字大小:+-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石岭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廉江市石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石岭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议办理工作,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协调

  建议办理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办理工作,并明确具体办理工作人员的职责,要健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在办理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要提高办理落实率和解决率。建议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办理,协办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并参与建议办理面商沟通,答复办理的全过程。

  二、面商沟通,答复办理

  根据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建议的答复时间为3个月,所有建议答复率和与代表见面沟通率要达到100%。建议的办理,应做到件件有答复,并符合下列要求:凡能够解决的问题,应抓紧办理,认真解决落实;确属应该解决,但因受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列入规划,逐步予以解决;对确属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

  做好与代表的面商沟通工作,是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率的重点。在制订办理方案时,各承办部门可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交流、联系和沟通,所有建议办理达到两个100%。

  三、书面答复,填表回收

  建议答复由主办部门负责,协办部门根据主办部门要求,积极参与答复活动。对建议应当逐件答复,对联名提出的建议,应答复每位建议人。答复代表时,承办部门应当附送《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领衔代表填写后带回交到镇人大办公室。

  承办部门对建议的办理情况,应按以下四种类型掌握办结标准,并在其答复件行文中明确:已办理解决;列入计划解决;部分列入计划解决;因客观原因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

  承办部门要组织自查。对承诺当年落实的应在当年内落实到位;对承诺列入计划解决的,要制定跟踪落实措施,纳入下年度办理工作,实行滚动办理。


主办单位: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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