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红橙之乡,电饭锅之乡

2001年6月6日 星期一 天气预报: 简体版繁體版 Wap版 无障碍浏览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01-05 17:12:56   访问:-   文字大小:+-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廉江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在廉江市司法行政网(http://www.ljsf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廉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廉江市广场路35号,邮编:524400,电话:0759-6623338,传真:0759-6611010,电子邮箱:bgs@ljsfj.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16年,我局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小组成员职责,并重新修订了《2016年廉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

  (二)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拟印发的文件在发文前进行公开属性审核,有效避免了当公开而未公开情况的发生,全年共制发公文30个,主动公开15个,公开率50%,主动公开了本单位2015年财政预决算情况。

  (三)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以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积极推进网络、媒体、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形式的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群体。一是依托我局办公室及公证办证窗口,将统一印制的办事指南无偿提供给群众,实现一站式办事公开;二是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形式对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政策及工作情况进行宣传;三是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在本局门户网站发布供群众查阅。

  (四)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时限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做到了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3条,截止201612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3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文件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的63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28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其他政府信息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新闻报刊等便民渠道公开信息。一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依申请公开、投诉建议等子栏目;二是设置局机关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及受理方式

  2016,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和门户网站均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申诉。

主办单位: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12345

网站标识码:4408810028     粤ICP备09178146号     访问量:-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881020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