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4-01-02 1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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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廉江市司法局是廉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和司法协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政府公职律师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警用装备及其它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协调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负责和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廉江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5个股室及政工办。
2、各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是廉江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3、廉江市法律援助处是廉江市司法局直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指导、协调、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经济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法律规定接受法院指定,指派律师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申报、筹集,监督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统一办理、协调处理跨县(市、区)的法律援助事务;检查指导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及案件质量;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信息资料综合、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4、廉江市公职律师事务所是廉江市司法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指导、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特别是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法律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协助市法律援助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公职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执业素质;负责公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开展各部门公职律师的合作和交流,维护其合法权益。
5、广东旗胜律师事务所、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均是廉江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正确实施;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辩护、诉讼、申诉、调解、仲裁、代书、咨询等业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廉江市司法局机关人员编制24名,实有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20人。
2、各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共有人员编制51名,实有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4人。
3、廉江市法律援助处人员编制2名,实有人员2人。
4、廉江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人员编制5名,实有人员3人。
5、广东旗胜律师事务所人员编制11名,实有人员10人,退休人员1人;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人员编制11名,实有人员8人,退休人员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法制宣传、坚持调解优先、深化法律援助”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廉江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继续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调节机制,促进人民调解格局向纵深推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疏通纠纷化解渠道,避免群众越级上访,努力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特别是全国、省两会期间,全力以赴,积极配合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确保我市社会平安稳定。
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利用媒体、互联网等送法进社区、农村、企业和工业园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围绕青少年和农民工开展,继续加大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宣传力度。此外,普法宣传围绕建设“品牌廉江”的需要展开,主动服务“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外向型经济建设,为我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上马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三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树立勇于担当、廉洁执法、敢于面对困难、主动工作的工作作风,造就一支善于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优秀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四是不断提升律师、人民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引导他们在参与诉讼代理和处理矛盾纠纷时,特别在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大局,要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正确引导,绝对不能误导群众,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五是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以良性发展为着眼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助推,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保障,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根本,实现全市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收入决算747.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720.4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653.7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06.87万元、一般行政事务15.00万元、普法宣传4.94万元、法律援助25.00万元、其他司法支出240.3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61.56万元;项目支出66.7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名称:廉江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 合 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员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 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55.81 | 0 | 42.40 | 31.90 | 10.50 | 1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