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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建议
来源:廉江市政协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6-17 11:08:36   访问:-   文字大小:+-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首次提出实现“幼有所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学前教育是其中一个重要议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强调“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要民生工程。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体现了新时代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任务、新要求。

一、我市学前教育的现状和突出问题

我市现有幼儿园427所,其中公办126所、民办301所,民办幼儿园中有235所被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和湛江市的要求,我市先后出台了多份文件来指导和规范学前教育发展。如《廉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廉江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工作细则(修订)》、《廉江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 2018年计划新建3所乡镇公幼儿园、改扩建1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和11所乡镇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3090个;2019年新建1所城区公办园、3所乡镇公幼儿园、改扩建1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和2所乡镇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2240个;2020年新建3所民办园,新增学位540个。从数据上看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幼儿园入园难的问题,但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自2015年10月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至2018年底,我市共出生93448人,年均新增1.3万人左右,公办幼儿园的新增学位与出生人口相比,“供需”问题非常突出。总的来说,尽管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学前教育仍然是全市教育体系中的“短板”。

(一)公办幼儿园建设滞后。公办幼儿园办学规范,价格合理,师资力量好,校园环境等硬件设施深受家长认同,是大多数家长的首选。但由于公办幼儿园仅占全市幼儿园总数不到30%,学位严重不足,多数幼儿只能选择民办幼儿园入读。目前我市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68002人,而在公办幼儿园的幼儿只有18876人,仅占27.76%,与湛江市教育局要求的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以上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民办幼儿园良莠不齐。从整体上看,同一等级的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相比,民办园收费普遍高于公办园。部分民办幼儿园硬件设施一流,装修高档,各种办园理念层出不穷,但入园价格每月六、七百元至一千多元不等,让部分家长望而却步。而另一部分幼儿园虽然收费低廉、价格亲民,但办园不规范,投入小、面积小、办园硬件较差,师资良莠不齐,甚至是无证园,难以让家长放心。

(三)幼儿教师队伍弱化。虽然近两年我市通过招考部分幼师来壮大公立幼儿园的教师队伍,但公立幼儿园仍有相当一部分幼儿教师属于招聘签约型,只有部分教师享有正式的编制,幼教队伍人心不稳。而不同幼儿园教师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差别也较大,大部分民办园教师没有身份保障,流动跳槽现象严重。普遍存在幼儿教师收入偏低、工作压力偏大、缺乏安全感和幸福感等问题。在职业规划和发展方面,如在职培训、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造成幼教队伍不稳定。

二、建议

(一)科学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廉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及系列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配套文件,为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要不断加强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着力调整学前教育结构,优化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普惠和非普惠幼儿园比例,提高公办园、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努力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入园”的原则,充分考虑“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和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根据新增人口趋势和流动趋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幼儿园。同时,新增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偏远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二)着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目前,我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而财政投入不足是制约公办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原因。2018年除了省财政给我市拨款300多万作为学前教育家庭困难资助资金(该项资金的70%由省拨,30%由我市财政解决)、1730万作为学前教育维修专款外,我市财政没有学前教育的预算。要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政府就要切实负起学前教育发展统筹规划、经费投入、监管引导的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科学规划全市幼儿园发展,市财政要设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建立投入增长机制,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只增不减,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年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占比。公办幼儿园是普惠性学前教育的主体资源,因此,需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的规模,对新建公办幼儿园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已经规划配建的幼儿园要明确建设监管主体和使用接受主体,加快建设进度,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发展公办园的同时,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逐年推出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探索民办幼儿园园舍租金合理定价机制,合理控制小区配套幼儿园租金价格,降低幼儿园办园成本,提高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公益性,引导小区配套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进一步创新完善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举措,通过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免费培训教师、加强教研指导、加强规范管理等方式,支持并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四)大力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培养培训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一是补足配齐教职工。建立公办幼儿园教师动态补充机制,加强和创新编制管理,结合本地公办幼儿园实际需求,通过结构调整,可调配的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倾斜。督促和指导民办幼儿园按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二是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幼儿师资培训规划,以师德、能力为重点,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实施幼儿园教师达标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重点实施市级培训项目,每年培训一批骨干教师、园长;提升幼儿园教师教研科研能力。三是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进一步提升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通过专项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稳定教师队伍。

(五)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验收、督查、责任追究制度,充实专职在编学前教育管理人员。二是完善“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施策,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学前教育科学发展。三是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开展普及学前教育评估验收工作和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将第三期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履行教育职责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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