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阅(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scjdglj/zfxxgkzn/zfxxgkzn/index.html),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中环二路154号,邮编:524400,电话:0759-6686380,传真:0759-6686722,电子邮箱:aa380sj@126.com,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4:30至17:30)。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单位有关新闻及工作动态。
(四)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发布的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统计信息,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在网上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请登录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scjdglj/index.html)。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单位在廉江市中环二路154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单位设有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廉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4:30至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中环二路154号
邮编:524400
电话:0759-6686380,传真:0759-6686722
电子邮箱:aa380sj@126.com
附件: 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