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人社〔2018〕240号)和(廉人社〔2018〕163号)文规定,经我局和市扶贫办核实,现对我市符合就读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申请条件的邓柏忠等25名人员(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股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13143,传真电话:0759-6623252。
附件:廉江市就读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人员申请明细表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