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湛人社〔2016〕50号)第十条有关规定,对不符合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和条件的,取消其创业孵化基地资格。廉江市大学创业孵化基地(运营单位:广东国兴投资有限公司)已不符合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标准和条件,并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性质发生改变。经研究,决定取消其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