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吴永溪位于广场二路两地块(两地块相邻)房屋残旧,已经不适宜居住。2018年3月,拟把两地块整合成一个地块并办理拆建手续,在相关业务股室的指引下,建设单位于2018年4月取得地块合并规划红线图,2019年5月30日取得整合后地块《不动产权证》,并于2019年6月17日取得拆建叁层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本案例中,建设单位两地块房屋已经残旧,申请把两地块整合建设,在出具规划意见(规划红线图)后,完善土地证明材料并提供建设工程建设方案,可以办理拆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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