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统筹廉江市区城北地区的生态建设和风景旅游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市政府拟将现有的“塘山岭生态公园”更名为“廉江市塘山岭风景区”,并对其规划用地范围内已建成的主要景区进行命名。现公示如下:
1. 廉江市塘山岭风景区,原名“塘山岭生态公园”,用地范围东至中山六路,南至狮岭路,西至30米宽规划路、星园路(规划),北至连塘路,总面积约8平方公里。
2. 塘山岭樱花园,位于塘山岭风景区南部,规划面积约530亩,景区范围东至海军路往北的塘山岭绿道,南至狮岭路,西至连接同济北路的塘山岭绿道,北至塘山岭脚南面的绿道。该地原称“廉江樱花公园”,拟命名为“塘山岭樱花园”。
3. 塘山岭欢乐园,位于塘山岭风景区西南部,规划面积1842.9亩(含水域135亩),景区范围东至连接同济北路的塘山岭绿道,南至大樟村北面(规划中的狮岭西路),西至连接湖园路北面的塘山岭绿道,北至塘山岭脚南面的绿道。该地原称“廉江欢乐园”,拟命名为“塘山岭欢乐园”。
今后,塘山岭风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其它在建和拟建景点、景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命名。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7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来人、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廉江市民政局反映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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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