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江农场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红江农场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6号,邮编:524400,联系电话:6689797,传真:6683424。
项目名称 |
广东红江农场医院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红江农场医院 |
建设地点 |
廉江市青平镇红江农场机关 |
环评机构 |
广东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红江农场医院位于廉江市青平镇红江农场机关(位置中心坐标为:E109.856111°、N21.629722°),设置病床99张,精神科50张,综合科40张,眼科5张,妇产科4张。本次环评不包括X光照射、CT等辐射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医疗废水/病床、门诊、洗衣房等医疗机构污水通过“水解+生化+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附近水沟,最终排入卖皂河;生活污水经厂内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围果园施肥灌溉。医院废水处理池采用地上式,砼结构密封形式,同时加强废水处理设备周边的绿化,处理池周边氨、硫化氢等级大气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带微生物的气溶胶采用自然通风,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灯措施;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交由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普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