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得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条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6号,邮编:524400,联系电话:6689797,传真:6683424。
项目名称 |
湛江市得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条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得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廉江市良垌镇篁竹村207国道北面地块九洲综合产业园8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廉江市良垌镇篁竹村207国道北面地块九洲综合产业园8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0°20′24.190″、N21°27′33.350″),是租赁广东九洲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场地,占地面积为8692平方米,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主要是用水泥、沙、石头、炉渣等通过搅拌、挤压、切割等工艺生产100mm轻质隔墙条板,年产量为15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粉料筒仓废气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原料装卸、堆场、投料、运输等产生粉尘的环节通过喷淋、洒水降尘措施抑制扬尘;噪声方面通过选用优质的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避震措施,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墙体隔声等措施降噪;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钢丝等一般固废交由回收商回收处理;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办公生活区域依托项目外园区办公楼,故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外园区办公区的三级化粪池处理,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