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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关于2021年6月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08 10: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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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关于20216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受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20216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68-2021618日(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号临时飞灰储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廉环审〔202111


202167

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廉江市人民大道中30

2

关于廉江通威1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廉环审〔202116

202167

廉江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廉江市高桥镇德耀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或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6

邮政编码: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9797

传真:0759-668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