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黄海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59-6623338
办公地址:廉江市广场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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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解释和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廉江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职能。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及其他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按权限负责本系统有关审计工作。
(八)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市司法局设政工办和1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社区矫正管理股;
3.行政复议股;
4.行政复议综合股;
5.行政应诉股;
6.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7.法律法规事务股;
8.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股;
9.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0.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1.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
12市委依法治市秘书室。
三、派出机构
市司法局下设21个司法所:
1.罗州司法所;
2.城北司法所;
3.城南司法所;
4.石城司法所;
5.石岭司法所;
6.安铺司法所;
7.横山司法所;
8.新民司法所;
9.河唇司法所;
10.吉水司法所;
11.青平司法所;
12.塘蓬司法所;
13.营仔司法所;
14.石颈司法所;
15.雅塘司法所;
16.长山司法所;
17.高桥司法所;
18.良垌司法所;
19.石角司法所;
20.和寮司法所;
21.车板司法所。
四、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
1.直属机构:市法律援助处;
2.事业单位:市公证处和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参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