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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廉江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8-06 14: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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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编《廉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的及必要性

  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全市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广东省、湛江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廉江市经济社会基本情况。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订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07〕第69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修订);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08号);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第493号);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2019〕第2号);

  (八)《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3年9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九)《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安监应急〔2017〕9号);

  (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三、制定过程

  (一)组织起草编制: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减灾委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9〕75号)和《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湛安办〔2019〕139号)的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经综合考虑,委托第三方“广东中恒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起草编制本总体应急预案,第三方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19年12月上旬编制完成了本《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市应急管理局向各有关单位、部门发函,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收到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意见后,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评审:征求各单位、部门意见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专家咨询会,与会专家对本《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会后,市应急管理局及第三方编制公司就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及修改意见

  《预案》共七条,其中:

  (一)总则

  说明了编制的目的和必要性,介绍了廉江市基本情况,解释了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及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

  1.确定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与职责;

  2.明确了办事机构应急委的相关职能与职责;

  3.确定了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下设机构及职责;

  4.明确了镇街基层应急机构及职责;

  5.明确了应急专家组及职责。

  (三)运行机制

  1.确定了预防与预警;

  2.明确了响应与处置程序;

  3.明确了恢复与重建要求。

  (四)应急保障

  明确了在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前、突发事件发生中、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有的应急保障,含应急队伍保障、经费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人员防护保障、通信保障及其他保障。

  (五)培训与管理

  明确了对预案进行全员培训和专业培训。

  (六)监督与奖惩

  预案监督管理中,明确了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责任与奖惩。

  (七)附则

  说明了预案管理办法和发布实施日期。


  【文件链接】http://www.lianjiang.gov.cn/zwgk/zfwj/content/post_113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