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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蓬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社 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总体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07-26 16:56:08   访问:-   文字大小:+-

为贯彻省、湛江市、廉江市有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要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目标,以村庄规划为基础,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创新投融资机制为动力,由点、到面及片,整镇全域逐步推进,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成村容环境整洁、生态环境良好、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乡村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廉江加快建设环北部湾县域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要求

以镇为落实主体,以20户以上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先规划、后整治、再建设,“一年打基础、两年上规模、三年见效果”,到2018年率先完成省定贫困村整治建设任务,到2020年完成80%以上村庄整治建设任务。其中,6个省定相对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的68条自然村,到2017年底优先完成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到2018年底全部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到2020年底全部建成新农村示范村。全镇其余自然村从2017年起按40%、40%、20%比例分三年,分别先后完成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新农村示范村创建以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项目为基础,结合生态文明村、移民新村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年打造示范村1个以上。到2020年,全镇建成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村,形成1个以上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三、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加强对规划引导和统筹管理,按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五规合一”,强调规划先行和全覆盖,完善村镇规划体系,做到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切实把好规划实施的事前审核关、事中监督关、事后验收关,注重规划的实用性与落地可行性,建立规划的实施跟踪指导机制。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从村庄自然地理环境、资源文化特色、经济状况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出发,注重保持乡土气息、民俗文化、田园风光,保护古驿道、古建筑、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保持村庄原有肌理和格局。

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明确政府、社会和村民的投入建设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社会力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

分类指导、示范推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打造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立足增收、推动发展。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在环境整治基础上,建设示范村,发展新产业,促进三产融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内生动力机制,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整治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四、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第一位为牵头单位或牵头人)

(一)统筹规划,整片分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1.优先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提升农村规划建设水平。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简明、实用、有效的原则,全镇推进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覆盖所有自然村,优化村庄布局,划定村庄居住管控边界,科学安排村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站(室)、文体活动场(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规划和标准,结合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房建筑规整化规划管控,突出塘蓬镇依山傍水和各种传统文化交汇融合特色,符合本土特色、乡土味道和节能环保的要求。条件不具备的村庄以文字规定农房建设管理要求的,可以以村规民约形式制定农房建设管理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积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完善用地功能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村庄建设用地的有关要求,保障农村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村庄规划要与村规民约有机结合,引导村民充分参与,共同制定和实施。鼓励本地规划设计机构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创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一经审批,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要更改的,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落实政府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及违法建设查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和民主议事机制的作用。镇级财政要加大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投入力度,优先完成贫困村村庄规划编制,力争2018年实现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0%,2019年全部完成。(分管规划办领导、规划办、国土所、财政所)

2.系统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它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市)处理收运处理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镇区周边农村可将村庄卫生保洁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范畴,边远村庄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各村开展垃圾分类、减化、回收处理。(分管规划建设的领导、规划办)

3.分片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实行雨污分流。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以镇辖区为基础,重点推进沿江、沿河、沿海、主要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省市县镇交界处村庄的垃圾清理。制定分片整治项目行动计划,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建立分片项目库,分流域、片区进行项目捆绑打包,以PPP 模式整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雨污分流,收集雨水进行循环利用,污水实行集中处理后再循环利用。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因村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村庄,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实行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经济欠发达、布局分散、以种养业为主的村庄,普及生活污水治理就地集中处理技术,推广使用适合农村的无动力厌氧设施、沼气池、生物氧化池和人工湿地等处理设施。(分管规划环保领导、规划办、水管所、卫生院)

4.分类整治村庄人畜排泄污染,实行人居与畜禽圈养分离。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积极探索农村改厕新模式,全面消除农村露天粪坑,到2018 年我镇农村卫生村受益人口覆盖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50%、92%。全面实行村庄内畜禽集中圈养和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畜禽养殖户、“农家乐”经营户结合沼气推动改厕。〔分管水利工作领导、农业办、兽医站、卫生院〕

5.全面强化水源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力争在2018 年底全镇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加大力度推进“五小水利”(小山塘、小灌渠、小水陂、小泵站、小堤防等)工程建设,提高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加强水资源保护,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全面落实河长制,设立管水员。全面整治村庄内外小溪小河、沟渠池塘,清除河塘淤泥、杂草飘浮物,实行净化洁化,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推广河道池塘水沟生态整治技术,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推广农作物回收资源化处理技术,加强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区),逐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确保饮水安全。因地制宜建设森林小公园和小型湿地。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风能、天然气等新能源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分管水利、规划、环保领导、水管所、兽医站、农业办、规划办〕

6.突出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确保土地合理使用。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危房改造、旧村庄改造、空心村整治,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加大农村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力度。强化宅基地管理,清理“一户多宅”和违法建筑,尤其是违规占用农田建房。全面整治村内巷道两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清理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拆除无价值坍塌危旧房和残墙断壁。推进村庄和民居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工作,严禁违规占用农田建房和削坡建房。〔分管国土规划领导、国土所、规划办、农业办、财政所〕

7.稳妥推进地方特色新民居建设,营造特色民居风光。结合空心村改造、农村危房(泥砖房)改造、旧建筑更新和新民居建设,引导村庄、村民相对统一住房风格风貌,以建造具有廉江乡土特色和建筑文化的农村住宅为主,提升乡村民居文化品位和村庄建设水平。新民居用材科学,结构新颖,实用美观,富有地方传统建筑文化特色。对既有民居按新民居标准进行修缮和改造。(分管规划领导、规划办)

(二)夯实基础,整合力量推进“三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8.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客运管理体制建设。建设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实现村村通硬化公路,各级财政按标准实行定额补助。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和城乡一体的客运管理体制,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分管交通领导、财政所)

9.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抓住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的契机,继续加大我镇农村电网改造投资金额,全力满足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民生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加快低压台区残旧设备及线路的更换,实现馈线自动化、智能电表及集抄100%全覆盖,户均容量、电压质量、供电可靠性达到国家新一轮农改的要求。(分管规划、机关领导、规划办、供电所)

10.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加快推动我镇农村光纤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全镇行政村光纤网络覆盖,实施4G 网络入乡进村工程,逐步实现全镇自然村的基本覆盖。(分管通讯工作领导、电信支局、中国移动塘蓬厅)

11.全面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农村消防、防洪、应急避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分管消防、“三防”领导、派出所、林业站、水管所、农业办〕

12.配套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依托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站点),构建中心村社会服务综合体,整合行政服务、警务治安、生产供销、农技推广、小超市、电商网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培训、金融网点、邮电通信、公共消防服务等服务设施,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积极构建“30分钟农村基层服务圈”,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加快覆盖农村基层的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落实代办员制度,实行行政村专人免费代理代办公共服务事务,贴身服务贫困户。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集中养老设施。(分管财税、交通、人社工作领导、财政所、人社所、卫生院、中心校、社会事务办、邮政支局)

13.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实现自然村道路出入口、村内主干道、主要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分管政法领导、综治办、派出所)

(三)立足增收,共谋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片区

14.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连片规划建设示范新农村观光带。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建设,立足“一乡一业”、“一村一韵”,大力开发特色生态农业,推进特色村建设。在主要公路通道和古驿道、绿道、河道等两侧沿线和旅游景区一定范围内,结合民宿、体验式田园农庄、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构建开敞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田园气息浓郁、体现塘蓬特色的乡村风光带。以玉湛高速、省道遂六线、县道白青线重要通道沿线为轴线,以双峰嶂、仙人嶂、鸭河、江卫上下水库、武陵水库等片区为关键,打造多个新农村示范建设观光带。充分挖掘和发挥乡村的文化功能,发展地域文化、人文历史、山水美景、田园风光、农家情趣和绿色食品等具有浓厚岭南乡村特色的休闲旅游资源。结合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发展森林旅游项目;结合拓展农业领域和功能,发展茶果采摘、鱼类垂钓、珍奇动植物观赏等休闲农业项目;结合保护、整理和挖掘地域文化和人文资源,发展农耕文明、传统村落和古驿道、民族风情和农家情趣体验、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和革命传统教育等文化旅游项目;结合开发农家庭院和绿色食品的旅游功能,发展“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休闲旅游项目。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行“乡游、村乐、民宿”联动发展模式,重点开发观光、休闲、养生、度假等产品,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分管扶贫、农业、宣传、旅游等工作领导班子、农业办、林业站、水管所〕

15.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实施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促进工程,建立健全乡村历史文化保护机制,建立省、市、县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保护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革命遗址、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乡村特色民居建设。保护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庄。保护、挖掘和传承传统技艺、传统戏剧、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可利用祠堂、民居等古建筑建设村史展览室。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南粤古驿道修复保护,鼓励采用当地乡村建材进行复原性修缮,努力彰显村庄文化底蕴,秉承和弘扬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农耕文化,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农耕文明、人文历史的农家小型博物馆。展现当地人文地域特征,留住乡村风貌和田园乡愁。将保护传承文化与促农增收结合起来,制定公布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制定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方案,探索功能置换、兼容使用、开发权转移、减免费用、资金筹措等激励性措施。推动“互联网+”、“古驿道+” 等乡村旅游模式与古村落、历史建筑、有保留价值泥砖房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有效结合,科学谋划乡村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事参与等特色文化休闲旅游项目。依托新农村建设,发挥美丽乡村、美丽山水田园、美味农产品优势,打造推广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发展美丽经济,促进村庄建设、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与乡愁传统文化相融合。〔分管宣传工作领导班子、农业办、党政办、文化站〕

16.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周边山地为重心,着力建设一条进村绿化生态路、一个乡村森林(湿地)公园、一块庭院绿化示范区和一片水源涵养林,保护好“风水林”,积极营造乡村风景林、水源林,扩大山水林田湖的连片绿化,构建“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新格局。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庭院经济,助推富民美村,改善农村生态条件,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绿道网”建设,逐步完善旅游绿道沿线的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咨询服务站点、旅游驿站、旅游公厕等服务设施,把分散的河流、村庄串联起来,通过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美丽村庄和农业公园,使旅游绿道成为农民的致富之道、市民的休闲之道、旅客的观光之道。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主干道和村民聚居地安装路灯等夜间照明设施。(分管林业、国土规划的领导班子、林业站、国土所、规划办)

17.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倡树农村文明新风尚。开展农村“德育”行动,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弘扬农村正能量。开展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特色工程,推进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户创建。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互联网进村入户、农村电影放映等化服务工程,建设农村“十里文化圈”,为农民群众免费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张贴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谚语、警句、年画和以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法治宣传、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营造村风文明良好氛围。(分管宣传工作领导、文化站)

18.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在村庄整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进镇领导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村庄整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深化基层民主自治,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村庄整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阳光操作,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村庄规划和整治方案的制定、整治建设内容和筹资投劳的确定、建设项目招投标,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来决策。充分发挥农民作为组织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的作用,培育发展自然村(小组)村民理事会,制定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协商议事和共谋共建平台,广泛倡导“拆旧不补、让路不补、青苗不补、误工不补”,构建内生动力机制。深化农村普法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协商平台,引导农民群众协商解决纠纷矛盾、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分管政法、组织工作领导班子、组织室、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林业站)

19.吸引工商企业参与村庄整治建设,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按照“双方自愿、量力而行”原则,动员和引导更多的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绅贤达捐助村庄整治建设,广泛动员在外创业的经营者回报家乡、回报社会。积极用好政策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政策,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渠道。引导工商企业重点捐助建设和改造村办公楼、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室、卫生室、文体活动设施、小型公园和村内道路、路灯、绿化、饮水及污水管网等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推介村庄整治建设规划与项目,鼓励工商企业以合作开发方式,投资村内连锁超市、幼儿园、宅基地整理、旧村改造、中心村建设、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经营性的社区服务和建设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文化保护修复和扶贫救助事业。广泛宣传为村庄整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向捐助者及时公布和通报捐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捐助项目的建设情况。(分管宣传工作领导班子、文化站、工商联)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按照 “省指导、市统筹、县主体、镇实施、村创建”的五级联动机制,夯实各级责任。参照省、市的做法,镇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下设“三农”投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专项组,分别由分管财税、规划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领导班子牵头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推进。镇牵头领导班子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尽快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合力推动工作落实。镇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出台推进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示范建设相关配套措施,在规划、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强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每年挂点创建1个以上示范村,村镇干部要组织发动好群众,由“要我建”转向“我要建”。落实好环境整治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村“两委”和自然村(村民小组)是创建主体,着力组织发动村民参与整治村和示范村创建工作。

(二)严格督查,强化责任追究。全镇各级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镇政府与各村委签定责任书,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村委整治和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巡查督查,按月度通报各村委建设进展情况,对于工作推进有力、真抓实干的村委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的村委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并责成主要负责人向镇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说明和整改承诺;连续两次督查结果较差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主动作为,落实经费保障。通过建立“政府主导、融资支持、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筹集资金重点支持各村开展推进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美丽乡村所涉及的各类基础设施,包括规划编制、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风貌改造、绿化美化等项目。

1.要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将支持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力度不减、总量增加原则,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以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前期启动资金,并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运作。

2.做好投融资工作。要争取信贷支持,创新投融资机制,把融资作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资金主渠道。同时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拓宽融资项目范围及内容,引进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担保贴息机制和还本补助政策,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的激励作用,将各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打包,融资筹集建设资金。支持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设立农村产业引导基金,开展股权投资,吸收农民入股。

3.要动员引导并支持各类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4.对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医疗卫生、教育等公益设施,建设投入由政府负责,运行管护以受益主体承担为主,政府给予补助。

5.对农村电网、互联网等经营性为主的基础设施。按照市场的原则,建设和管护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对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给予补助。

6.对农贸市场、商贸街路、旅游景区、餐饮民宿等有经济效益的项目,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

7.对村内环境整治、村内公益事业、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等,由村民自行负责,政府给予激励奖补。

8.涉及村内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让地、拆危旧房、误工、青苗等方面的补偿方式,由村民自愿协商解决,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四)强化部门协作,营造创建氛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的对接计划、衔接规划、配套项目,协作捆绑落实建设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深入基层,主动作为,加强对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规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凡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收费项目,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要组织开展宜居村庄、宜游村庄、养老村庄、长寿村庄、清洁村庄、美丽村庄、文明村庄等各类特色新农村评比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加深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招商引资、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贤达乡贤、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

主办单位: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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