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廉江市城区初中招生
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城区各中学,廉城中心学校:
《2018年廉江市城区初中招生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2018年廉江市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为做好2018年廉江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8〕34号)、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湛教函〔2018〕27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学校招生和教师招录纪律的办法>的通知》(湛教〔2018〕17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区实际,特制订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相对就近,多校划片。
二、招生对象
符合如下报读条件之一的2018年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法定监护人有城区房产(凭房产证或房产有效证件)。
(二)旧城区户籍(凭2018年1月1日以前入户的户口簿,含旧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三)新城区户籍(凭2018年1月1日以前入户的户口簿,含新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四)驻廉部队官兵子女(凭部队手续)。
(五)父或母在城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凭人事调动手续); 符合优惠政策的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专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有关人员的子女(按湛教〔2017〕80号文件和政府招商有关约定办理)。
(六)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凭2017年7月1日之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至少从小学二年级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凭户口簿、学校学籍资料,购买社保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及用工单位合同)。
(七)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工商营业执照是2017年7月1日后办理)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小学就读不满五年的(凭户口簿、学校学籍资料,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及用工单位合同)。
(八) 体育生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协同有关中学联合制订有关招生办法组织招考,拟录取的体育生名单需报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审定。艺术生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和市三中会同市文化艺术校训学校联合制订有关招生办法组织招考。
户口簿、房产证或房产有效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的持有者必须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所有学生的报读材料由市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核。
另外,符合条件入读城区中学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房产所属校区安排就读。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18日;报名地点: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教育股)。报名须携带如下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房产证(按揭购房的须提交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税单及证明已入住的3个月水电费单)、学籍卡。
三、招生时间
2018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四、招生计划
今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共6603人,其中廉江中学500名(含体育生20名);市实验学校1380名(城区生775名);市一中500名(含体育生36名);市二中600名(含体育生50名);市三中700名(含与市文化艺术学校在城区招的 40名音舞生和40名艺术生及体育生50名);市四中600名;市五中861名(其中城区生833名,石城生28名);市六中850名(其中城区生668名,石城生182名);市七中550名(其中城区生524名,石城生26名);绿洲中学62名。
五、招生办法
根据小学升入初中的有关规定,把各中学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小学,由各小学统筹安排。
(一)廉江中学
由各小学在符合报读条件(一)、(二)、(三)、(四)、(五)、(八)的小学毕业生中统筹安排。
(二)市实验学校
自主招生。
(三)市一中
先安排具有大塘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80%和市十四小(佛子村、新屋村、扫杆坡村、坡仔村、牛枙山村、上村仔村户籍)、市八小(水湖村户籍)小学毕业生的40%,剩下的指标由各小学(绿洲小学除外)在符合报读条件(六)、(七)、(八)的小学毕业生中统筹安排。
(四)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
三所中学在各自校区由有关小学在符合报读条件(一)、(二)、(四)、(五)、(八)(市四中除外)的小学毕业生及有关征地户子女小学毕业生中统筹安排。
(五)市五中
先安排本校区符合报读条件的及市八小、市十一小、市十二小、市十四小、育才小学、城西小学毕业生就读。若生源不足,在符合报读条件(六)的毕业生中补足。
(六)市六中
安排本校区符合报读条件的及市九小、市十小、市十五小、市十六小、市十八小的小学毕业生就读。若生源不足,在符合报读条件(六)的小学毕业生中补足。
(七)市七中
安排本校区符合报读条件的及市十三小、市水泥厂小学毕业生、市一小至市七小符合报读条件(七)的小学毕业生就读。若生源不足,在符合报读条件(六)的小学毕业生中补足。
(八)绿州中学
安排本校区及绿洲小学毕业生就读。
(九)体育生、艺术生的招录
体育生、艺术生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协同有关中学招录,所招的体育生或艺术生的名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审定后,务必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作放弃特长生处理。
六、经费筹措
招生经费由城区各中学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加强领导,成立招(送)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本校招(送)生的相关工作。
(二)要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严格执行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学校招生和教师招录纪律的办法>的通知》(湛教〔2018〕17号)要求。严禁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特别是严禁招收城外不符合本招生办法的学生;严禁出现大班额,对擅自超计划招生的学校,相关人员先停职再处理。
(三)城区各中学的招生名单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公布,各中学必须按名单及《2018年廉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招生。
(四)各中学招生榜示公示后,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榜示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经学生申请,原招生学校及新入学校双方同意,报市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办理。未经批准招收榜示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
本办法由2018年秋季廉江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廉江市城区中学校区划分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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