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全力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建设,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戒毒条例》《广东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三年规划(2016-2018)》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毒品预防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渗透教育、安全教育相结合,积极防范毒品危害,筑牢青少年拒毒思想防线;把严格管理、依法处置与戒治措施相结合,加强对涉毒青少年的心理干预和行为管控,构建家庭、学校、社区、公安机关“四位一体”的帮教服务模式,依法保护涉毒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依法保障涉毒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青少年涉毒问题。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青少年涉毒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廉江市教育系统青少年涉毒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忠武 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刘 晓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周振裕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罗立章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黄 炎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 伟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 员:刘建光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 晓 市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江天敏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股股长
黄其伟 市教育局德育股股长
莫 锦 市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钟天欢 市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龚凌儒 市教育局监察股股长
黄育联 市教育局校安办主任
陈纪均 市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郑 冰 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朱 立 市教育局教育装备中心主任
谢 星 市教育局勤工办主任
江 南 市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法制股负责人
钟应权 市教育局档案服务中心主任
谢志平 市教育局保健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任务要求
(一)强化预防教育,全面筑牢思想防线
各学校要持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结合平安校园建设、校园法制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主题团(队)日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学生开展常态化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特别重视对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青少年的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做好早期防控。
(二)规范涉毒处置,有效遏制毒品危害
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处置。
1.不满十四周岁吸毒的青少年,以教育为主,责令家长严格监管,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吸毒的青少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置,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责令家长作出被监管人不再吸毒的保证;吸毒成瘾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处置,视情责令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
2.不满十六周岁吸毒成瘾严重的青少年,监护人可以有效监管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3.对于误入歧途吸食过毒品的未满十八周岁青少年,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充分做好其回归社会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或歧视性差别对待。
4.学校要配合相关单位根据每个涉毒青少年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和管控措施,把教育矫正和心理矫正相结合,注重家庭、学校、社区、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5.学校和相关单位要建立涉毒青少年心理干预和帮教服务团队,给涉毒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务,帮助摆脱毒瘾。帮教人员要严格保密帮教服务对象信息和帮教情况,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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