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廉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镇对镇政府所属的部分土地资产进行公开招租,邀请符合资格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参加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
营仔农贸市场,位于营仔镇通海路,共二层半,建筑面积为10920平方米,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租赁期限
5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0日止。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0日为一个租赁年。
三、出租要求
1.租赁标的物出租给承租方用于经营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等,但不得经营农药、化肥、危险物品、机动车辆修理、娱乐场所、制造加工厂等会造成环境污染、存在安全隐患和违反法律法规及法律规定禁止的业务。
2.在租赁期间,政府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租赁的场地,出租方营仔镇人民政府需提前3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交还场地,双方解除合约,出租方退还解除合约后多收取的租金。
3.承租方不得将市场整体转租或转包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返还乙方已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出租方式
营仔镇人民政府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
特此公告。
廉江市营仔镇人民政府
2025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