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仔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镇委副书记、镇长
(一)组织或委托分管副镇长组织学习、宣贯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定期召开镇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报告, 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三)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检查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
(四)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地区和分管行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提醒。
(五)调度指挥全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担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协调解决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二、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一)受镇长委托组织学习、宣贯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定期召开镇政府消防工作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报告,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三)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检查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
(四)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地区和分管行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提醒。
(五)调度指挥全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担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三、镇政府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导
(一)组织分管领域行业部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定期分析研判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研究部署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工作督查,督促分管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推动分管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带队开展分管领域消防安全检查,督导检查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
(五)适时对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