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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1-17 10: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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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和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进入本市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活动。

(十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等。

(十五)承担廉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廉江市人民政府和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安监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保密、档案、信访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和组织重大调研;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负责本局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以及组织、人事、党务、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规划性文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拟订考核指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活动,监督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新闻信息报送、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依法组织、协调及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定期汇总、综合分析和通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三)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提请市人民政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关闭工作;依法综合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如石油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执法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统计和分析工作。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按照市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以及信息化建设;接受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等。

(六)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范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