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廉安监〔2018〕30号
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久泰能源(广州)有限公司“4·3”
燃爆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镇政府、街道办、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办:
现将《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久泰能源(广州)有限公司“4·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监〔2018〕66 号)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工作力度
各安监办要认真学习《通报》精神,认真吸取久泰能源(广州)有限公司“4·3”燃爆事故,学会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持危险化学品深度治理专项工作常抓不懈。在开展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辖区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更新相关档案资料,特别要对辖区内涉及二甲醚的化工企业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二、迅速转发文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各安监办要迅速将《通报》转发至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另外,各安监办请分别于5月4日和6月11日向我局上报化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2)和第二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联系人:王观锡、张秋平,电话:6671722,传真:6683660,电子邮箱:ljajj6671722@163.com。
附件:1.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久泰能源(广州)有限公司“4.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
廉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