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廉安监〔2017〕88号
关于印发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办:
为深刻吸取江苏省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竹事故教训,全面提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条件,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各安监办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在开展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
为顺利推进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安监局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王木寿
副组长:张德超
成 员:戴雄华、张秋平 、王观锡、文秋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
辖区范围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简称“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落实“五落实五到位”,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无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2.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审批和执行情况。
3.企业自动化配置或改造情况。主要包括: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自动化监控措施是否到位;液体储罐的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以及高、低液位报警、联锁是否适用;重大危险源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情况。
4.企业有无建立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情况。主要包括:有无随意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的情况,有无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的情况。
5.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设备安全设施巡检、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度,确保装置设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及设置情况。
6.生产场所和储存设施的现场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情况;生产场所是否违规堆放物品、材料,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生产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7.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组织辨识本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等制度,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情况;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有无对重大隐患进行自查自纠。
8.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门装备和物资等。
9.今年以来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四、工作步骤
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步骤如下:
(一)落实责任,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15日)
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深刻吸取“12.9”爆炸事故教训,学会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检查。另外,企业要加强自查自纠工作,持续推进开展“监管执法一体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升一个阶段。
(二)检查督查、严格执法阶段(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
各安监办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企业基础档案。并将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分类管控,对属于危险点风险源红色、橙色等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查,对部分黄色、蓝色等级的企业进行抽查。此外,对于涉及非法违法的企业要坚决压力打击,绝不手软。
(三)集中整改,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3月15日)
各安监办要严格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真正实行闭环管理,杜绝隐患。另外,及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相应的总结,扬长避短,举一反三。
五、工作步骤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人员责任分工
各安监办要高度重视本次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围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照单免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迅速制定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周密部署大检查工作。
(二)明确重点,抓好企业薄弱环节
各安监办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和中心任务,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基础薄弱环节。如:督促企业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和开展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工作等。另外,结合《关于印发廉江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廉安办〔2017〕12号内容,按照各时间节点继续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三)集中整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各安监办要结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附件3)二十条要求,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抓手,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对照《判定标准》全面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档案。
请各安监办于2018年1月15日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台账》(附件1),于2月10日、3月15日前分别将本次开展大检查第二、第三阶段的书面情况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2)报廉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观锡、张秋平,电话:6671722,传真:6683660,电子邮箱:ljajj6671722@163.com)
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廉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廉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