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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廉江塘蓬宏升石材厂“9·13”淹溺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来源:廉江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24 1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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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13日,在廉江塘蓬宏升石材厂循环沉淀水池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济损失65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廉江塘蓬镇宏升石材厂“9·13”淹溺事故调查组,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谈话问询和技术鉴定等,排除事故死者刘光习是在工作时间死亡和工作过程中死亡的情况,也排除爆破、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等致害因素,死者刘光习在事故中不存在生产经营行为,廉江塘蓬宏升石材厂“9·13”淹溺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属一般意外淹溺死亡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对廉江塘蓬宏升石材厂“9·13”淹溺事故予以统计核销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7日)。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廉江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戴雄华,地址:廉江市建设大道26号,电话:0759-6686329,邮箱:ljsyjglj_zhg@lianjiang.gov.cn)


      附件:廉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廉江塘蓬宏升石材厂“9·13”淹溺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pdf


   

 廉江市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