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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二)
来源:廉江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4-28 10: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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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应急管理局对廉江市石城某爆竹店行政处罚案
* 【关键词】
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的数量;行政处罚
* 【要旨】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中的2.4 批发企业储存及零售点存放管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31日,廉江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廉江市石城某爆竹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烟花爆竹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的范围。
* 【处理理由及结果】
经查证,廉江市石城某爆竹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的数量的违法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该烟花爆竹店积极配合调查和完成指令整改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符合依法从轻处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100元(壹仟壹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立案日期为2023年2月7日,结案日期为2023年2月23日,廉江市石城某爆竹店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责令整改指令内容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完毕。
* 【案件评析】
根据廉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3年廉江市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要求,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抓好岁末年初廉江市烟花爆竹购销旺季的经营、储存安全管理,廉江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公安局、烟花爆竹协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其中廉江市石城某爆竹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的数量的违法行为对自身和他人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廉江市应急管理局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营造良好的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廉江市应急管理局对廉江市石城某爆竹店行政处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