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粤卫规〔2022〕4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2〕9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卫办〔2022〕1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湛江市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湛卫办函〔2023〕43号)要求,2023年度,我市开展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信用分级评价工作。经依托广东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系统--信用监管系统对我局许可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9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8家进行信用信息归集和分类评价,评定A级医疗机构14家,B级医疗机构31家,C级医疗机构4家;A级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0家,B级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8家。现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予以公示,以鼓励先进、警示后进。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连续两年评定为A级和B级的监管对象,在政务服务、行政监管等方面可以采取容缺受理、优先服务、减少检查频次、在门户网站和媒体上宣传推介等激励措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评定D级和E级,依法应当受到惩戒的,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规制。
附件:1.廉江市2023年度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综合监督信用等级评定结果.docx
2.廉江市2023年度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综合监督信用等级评定结果.docx
廉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