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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公示
来源:廉江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4-01 16: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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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的要求,现向社会公示水库安全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名单。

  本次公示的廉江市221宗小型水库,其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及责任主体职责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1:廉江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和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2:小型水库各责任主体职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