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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石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9 1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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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广东省、湛江市和廉江市统一要求,我镇编制了《石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省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湛江市重要指示,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坚持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石岭镇新型城镇化重要载体作用。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控制线为基础,细化落实上位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对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总体布局和安排,指导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和实施规划管理的蓝图,也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法定依据。

  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全面落实“开门编规划”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现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9日-5月19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廉江市石岭镇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slzrmzf/index.html)

  三:意见反馈方式:对《规划》草案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邮寄书面意见至廉江市石岭镇人民政府(邮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石岭镇石塘路85号(廉江市石岭镇人民政府),邮编:524400);或发送书面意见至邮箱740039923@qq.com(请标注“廉江市石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期待您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1:《廉江市石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pdf

  附件2:意见建议反馈表

附件1:《廉江市石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pdf

附件2: 意见建议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