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
(三)《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关于印发廉江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廉江市司法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sfj/zzjg/jgzn/index.html)、电话(0756-6623338)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