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廉江市某食品商行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和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案
2026年4月16日,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州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多轮摸底排查、线索研判后,雷霆出击,直捣位于河村仔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肉制品的食品商行。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当事人员工现场正在制作泡椒牛肉串、香菜牛肉串、牛胸油串、猪粉肠串等肉制品,现场以印有“众成优品特色烧串”字样的的袋子进行包装,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生产加工成品、原材料、设备设施等实施查封。
经查,当事人自2026年3月底,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开始生产加工烧烤生鲜串,擅自从三鸟市场、中心市场购进牛肉、猪肉、香菜、辣椒,串成生鲜串,以标有“众成优品特色烧串”的袋子对上述产品进行封装,卖给烧烤档;当事人使用的“众成优品特色烧串”包装袋上标有“湛江众成优品食品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与实际生产者不符,标签内容存在虚假内容。本案涉案肉制品货值665.8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同时构成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和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行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查封的相关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廉江市某食品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6年4月27日,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州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廉江市某食品店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在现场发现:店内用于经营活动的冰箱存放有真空包装的烤肠102包,包装袋上无标签,无生产企业厂名、厂址。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102包真空包装烤肠连同冰箱实施查封。
经查,2026年4月初,当事人购进真空包装的烤肠120包用于销售,该真空包装的烤肠是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至2026年4月27日案发时,已售出18包,剩余102包未售出即被现场查封,当事人未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本案涉案货值金额2400元,违法所得36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廉江市某美食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2026年1月28日,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称廉江市某美食店制售的炸牛肉小串像是鸭肉制造的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制售的炸牛肉小串:串珍宝®鹰潭特产手把串,风味小串,产品标签显示配料为鸭肉、饮用水等。
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11月起至案发时止,在美团平台上销售炸牛肉小串,商品描述牛肉为主料。炸牛肉小串其实是当事人在廉江市某冷冻食品商行购进的串珍宝®鹰潭特产手把串(配料为:鸭肉、饮用水、玉米淀粉、香辣腌料、香辛料、牛肉膏、辣椒红)。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