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禁用“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连日来,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围绕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和生鲜肉店等重点场所,逐户排查“生鲜灯”使用情况,禁止经营者直接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误导消费者感官判断。对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灯具的经营者现场责令拆除,截至目前,排查农贸(批发)市场11家,排查销售商超27家,责令整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27户。
接下来,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把“生鲜灯”整治纳入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检查和规范,还原食用农产品“本色”,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
(供稿:李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