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石家庄积水医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介绍该公司产品 INSEPACK(英派康)采血管的广告宣传手册,并委托石家庄分公司进行宣传和发布。广告中含有“英派康采血管采用日本进口pet原材料”内容与客观实际不符,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2017年11月,石家庄长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广告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0万元。
2.河北秦皇岛蕾迪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向公众发放宣传折页的方式,发布宣传普通食品的广告,含有对肺气肿、糖尿病、气管炎有较好疗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2017年10月,长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罚款40万元。
3.吉林四平综合广播电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发布的保健品广告中宣称,“所有病痛都可以治疗,不是药,胜似药,没有副作用,婴儿、妇女都可以使用,治疗飞蚊症、老花眼、脚气、脚干、痔疮等疾病”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18年1月,四平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当事人广告费7万元,罚款14万元,共计21万元。
4. 上海杰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发布多则广告,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化妆品进行广告宣传,其中非药品宣传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等,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8年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75.87万元。
5. 上海心知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上的互动百科词条进行宣传,虚构《抗衰老圣典》中相关内容,冒充“百龄堂盐藻虾青素”“百龄堂盐藻”具有临床医学功效;利用自有网站虚构科研机构和科研数据成果,冒充“百龄堂极藻5S”对疾病治疗有效,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7年11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32万元。
6. 广东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广东卫视发布的“唐大夫远红外贴”“命门老膏方”“活性多肽口服液”“硒酸酯多糖”等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1月,广东省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4200元,并处罚款600000元,合计60.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