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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江市城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15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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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廉江市委办公室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廉江市城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廉办字〔202512号)精神,经局班子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结合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详见附件2),拟推荐: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黄仁增 市场和网络交易管理股股长、四级主办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815日至821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202582117时前向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文办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廉江市中环二路154

 联系电话:0759-6686568


附件:1.推荐评选条件

    2.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15日      

附件1


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组织领导有力。集体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立专门的创建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并有效实施。

2.工作成效显著。主动承担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在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市民素质提升等方面成效突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重要贡献。

3.群众满意度高。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在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4.创新举措突出。在创建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和做法。

5.20151月以来,无发生《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负面清单》的情况。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坚决支持并积极投身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2.工作能力突出。较长时间(连续1年以上)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项或多项具体工作,工作中积极主动、勇于担当、思路清晰、开拓创新,较好完成创建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3.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或参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各项创建活动,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带头践行文明行为,为身边群众树立榜样。

4.创新精神良好。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载体,不断在实践中形成创新成果和经验。

5.20151月以来,无违纪违法、犯罪及失信等问题。

















附件2

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拟推荐先进个人简历

黄仁增:出生于19716月,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91.09——1994.07 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农业工程系食品加工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1994.07——1995.12 待业

1995.12——1998.06 广东省廉江市技术监督局下属单位科员

1998.06——2003.12 广东省廉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单位稽查队科员

2003.12——2005.12 广东省廉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股科员

2005.12——2014.09 广东省廉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股股长

2005.01——2008.01广东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管理)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2014.09——2016.02 广东省廉江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股科员(机构改革划入)(2015.02晋升为副科级)

2016.02——2019.03 广东省廉江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股股长

2019.03——2019.06 广东省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与标准化股科员

2019.06——2020.04 广东省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与标准化股四级主任科员

2020.04——2021.10 广东省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管理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2021.10——2024.05 广东省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管理股股长、四级主办

2024.05—— 广东省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和网络交易管理股股长、四级主办

(其间:2022.03至今任局创文办主任)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1.新冠疫情期间,该同志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深入一线,组织全市的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3800多人,按上级防控要求严格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筑牢疫情防线,为我市战胜新冠疫情做出显著贡献。

2.积极落实上级指示,深入研究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牵头制定了全局的创文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还建立了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创文工作进行调度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有力推动了创文工作的深入开展。组织市监局每年举办“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大型实践活动;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近3年来累计举办实践活动200多场,工作成效显著。

3.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组织联合市城综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物业局、环保局,统一发文推动廉江市城区清理活禽经营专项整治,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和秩序得到极大改观。

4.升级改造,提升市场形象,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提升工作。顺利完成我市9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大大改善市场硬件设施,并加强农贸市场人员的培训,提升市场服务水平,使中心市场、石岭同心市场创建成为湛江市“三星级农贸市场”,安铺农贸市场成为湛江市“四星级农贸市场”,为城市形象的提升增添了亮丽的一笔。

三、拟推荐先进集体主要事迹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服务发展”理念,将文明创建与市场监管职能深度融合,按廉江市委市政府和市创文办的部署,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城市文明建设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一)党建引领,凝聚文明创建强大合力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引领文明创建工作。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创新构建“党建+文明创建”“党建+市场监管”“党建+志愿服务”模式,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文明创建的强大动能。局成立的党员志愿服务队,活跃在社区、学校、企业一线,成为文明创建的先锋队与主力军。

(二)优化服务,打造高效便民政务环境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即来即办、秒批秒办”;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推行“全程网上办”审批模式,实施企业登记全市通办等便民措施。对基层监管所下放食品经营许可等权限,提升服务效能,并投入资金打造标准化基层所,改善所的基础设施和办公环境设备,更好为民服务。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获评廉江市“标兵窗口”。

三)严守底线,筑牢民生安全防护网

聚焦食品、特种设备、质量、药械民生领域,加强四大安全市场监管。积极发挥廉江市食安办牵头协调组织职能,联合各成员单位强化食品安全监管,2023年成功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1200家企业5000多台特种设备规范化管理,通过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现连续多年全市特种设备无重大事故。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质量安全,廉江连续多年在湛江市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

(四)全面落实创文方案,提升城市文明治理效能

根据廉江市创文任务要求,市监局每年积极举办“3·15”消费维权、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多场大型活动,并收集协调我市十多个单位开展创文活动资料。1.组织全市农贸市场提升行动,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的综合治理。与多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廉江市城区清理活禽经营专项整治,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改善市场硬件设施,推动城区农贸市场美化亮化工作。创文以来我市完成9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协助指导中心市场和石岭同心市场创建为湛江市“三星级农贸市场”,安铺农贸市场创建为湛江市“四星级农贸市场”。使我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提升。2.强化消费维权效能,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使我市消委多次获评湛江市“消费维权先进集体”“投诉举报先进工作集体”。

五)深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营造良好创文氛围。配合社区做好市监局包联包创工作,责任到人,派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调查问卷,印刷扫黄打非、打击传销、消费维权等宣传单张,协调农贸市场、商超全天候、不间断播放创文公益宣传广告和标语,营造良好创文氛围。利用自有刊物《市场监管资讯》和主流媒体,发布工作动态、新闻报道等,扩大社会影响。开展“诚信经营进商户”“文明餐桌我践行”等主题活动。引导经营者自觉践行文明规范,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六)担当作为,勇筑疫情防线

2020年开始的疫情防控中,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勇于作为,承担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迅速成立疫情防控专班,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措施,组织全市农贸市场以及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组织人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全市疫情防控物资、生活物资的供给和价格平稳,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