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廉江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廉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文增途,联系电话:6686781)
廉江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326号),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全省或全市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以及使用国家部委统一建设或自建监管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和“一单两库”等建设。制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部门抽查工作计划需覆盖全部抽查事项80%以上,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所有双随机任务需达到15%以上,已入库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占 全部具有执法资格人员的比例应为100%,对抽取的检查对象应100%完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100%对外公示。
(二)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抽查事项需占80%以上。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各部门随机抽查和联合抽查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要求,调整“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并召开联席会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4月前)
(二)大力推进联合抽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发起”的原则,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部门抽查工作计划需覆盖全部抽查事项80%以上,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所有双随机任务需达到15%以上,对抽取的检查对象应100%完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100%对外公示。(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计划公示于2024年4月3日前,结果公示于2024年11月1日前)
(三)与“综合查一次”有效结合。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与“综合查一次”的有效结合。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与市《涉“综合查一次”监管事项清单(2024年)》的监管事项、监管部门和检查事项如有重复可以重复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与“综合查一次”合并开展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在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制定该计划时,对属于“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的检查对象制定单独检查任务,如有其他检查对象,在该计划下另制定常规任务并开展检查。(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1日前)
(四)强化信用信息支撑。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使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及国家部委统一建设或自建监管平台,各相关部门应在选择使用的平台不断完善更新“一单两库”,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抽查事项清单区分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已入库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占全部具有执法资格人员比例为100%,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分领域管理和按产品、项目、行为等分类管理,并持续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1日前)
(五)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326号),各部门要进一步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在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本领域、本行业监管对象的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抽查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其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抽查事项需占80%以上。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选择不开展抽查或合理降低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检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1日前)
(六)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一是规范抽查前工作程序,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前对相关执法人员组织“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按照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抽查检查工作应涵盖抽查工作计划所涵盖的全部检查事项,年度抽查检查计划需全部完成并公示。三是不断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应当立案调查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发现问题的处理比例要达到100%,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市市场监管局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好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要探索推
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中的问题发现率,体现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市市场监管局将定期通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市级各成员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各部门内部牵头机构要重点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
(四)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要强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监管有力的监管体系。执法人员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安排,严格依据监管责任清单和相关工作程序、制度等监管履职标准,正确履行了监管责任,发生危害性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者按照以上检查计划尚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但未超过法定或检查计划规定的监督检查时限,未被检查到的市场主体发生事故的,只要责任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应不予追究相关责任。因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危害性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