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做好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5〕70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7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开展廉江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请积极组织辖区内的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合作社,对照申报指南(附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要求:材料真实,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6月18日8:30,截止接收时间:2025年6月25日17:30,接收时间以纸质版资料交到时间为准。请有意者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在2025年6月25日17:30前报送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邮箱:zxcc14725888@163.com)。
附件:1.廉江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指南.docx
2.《关于公布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入围名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04号)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