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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招募“廉江红”商标使用经销商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9-20 15: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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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廉江红橙向品牌化高端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廉江红”商标的知名度,确保廉江红橙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廉江乡村振兴,现将向社会公开招募“廉江红”商标使用经销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授权单位

  廉江市农业发展中心

  二、使用期限及要求

  (一)实行动态管理。授权使用期限三年,使用“廉江红”商标经销商实行每年一次的监测评价制度以及三年一次的总体考核制度,监测且考核合格的继续享有使用“廉江红”商标资格;否则,取消使用“廉江红”商标资格。

  (二)取得“廉江红”商标使用资格的经销商每年销售的廉江红橙量不得低于5万斤。

  (三)“廉江红”商标使用经销商的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等非实质性因素发生变更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商标授权单位报备。同时,经销商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向商标授权单位备案。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水果等业务范围;具有较强的市场营销、推广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及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具有必要的经营场所及专业经销和生产基地。

  (三)自愿在商标授权单位指导下承担经销任务,遵守商标管理规定,接受政府部门对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四、申报材料

  具备以上资格条件,有意使用“廉江红”商标的经销单位均可积极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一)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廉江市使用“廉江红”商标意向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五)单位简介,主要介绍红橙货源基本情况、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产品质量、销售优势等。提供红橙销售案例,包括销售量、销售范围、销售对象等;

  (六)与省级电商、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合作协议等证明;

  (七)“廉江红”商标使用保证书(详见附件2);

  (八)提供红橙营销推广方案;(内含:品牌管理、销售方针、包装设计、宣传渠道等)

  (九)提供红橙产品品控可行性建设方案;(如:红橙检测报告、经营主体对农产品的自检能力等)

  (十)其他有关佐证材料等。

  五、招募程序

  廉江市农业发展中心发布招募通告——经销单位自愿申报——组织评审(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和签订“廉江红”商标使用合同。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工作日)8:30-17:30,以收到资料为准,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廉江市建设大道6号廉江市农业农村局三楼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邮政编码:524400;联系人:梁建满,联系电话:0759-6687313或廖廷斌,15219595181)。       

  

  附件1:廉江市使用“廉江红”商标意向申报表.docx   

  附件2:“廉江红”商标使用保证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