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救灾应急资金(第四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167号)文件要求,安排给我市50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现将廉江市2021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四批)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9日。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署名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
联系人:张卫 联系电话:0759-6682858
附件:廉江市2021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四批)实施方案.docx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救灾应急资金(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