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六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132号)文件要求,安排给我市12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现将廉江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署名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
联系人:张卫 联系电话:0759-6682858
廉江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docx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