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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廉江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1-05 11: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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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府办〔2017〕12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廉江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廉江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根据民政部《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为推动我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殡葬改革为动力,围绕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健全殡葬服务体系,着力创新管理方式,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推动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环北部湾县域中心城市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遗体处理、安葬方式、祭奠仪式以及殡葬服务管理为改革主要目标。2017年起,对户籍和非户籍人口实行免除七项殡葬基本服务费(遗体接运费、遗体3天以内存放费、小型告别厅租用费,2年以内骨灰寄存费、遗体火化费、遗体消毒费、简易骨灰盒费),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2018年底前,实现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全覆盖,并对骨灰安葬(放)提供无偿服务,使农村散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建立海葬、树葬等生态葬奖补政策,有效推动生态安葬。2019年7月前以“互联网+殡葬服务”为主的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殡仪服务单位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火化率和自然火化率两个100%;政府各部门权责清晰,殡葬监管和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试点要求

(一)健全殡葬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殡葬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相关规定,有效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有力推动、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殡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殡仪馆、骨灰楼(堂)、公益性公墓、树葬基地、海葬公祭台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全面推行以减免或补贴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

(三)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方式。围绕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规范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管理、规范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内容,探索切实可行的实现方式与操作路径,有效解决殡葬领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公办事业单位动力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通过建立和发挥行业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的作用,创新殡葬管理手段和治理方式,实现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群众自治、社会监督的良性互补。

(四)加强殡葬监管执法。通过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基层殡葬监管执法力量,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殡葬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制执行有效衔接,创新监管执法手段,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殡葬监管执法体制。

(五)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和相关殡葬信息化标准规范,构建市、镇级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民政部门与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互联共享,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提升在线服务能力。

(六)深化殡葬移风易俗。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我市移风易俗,善于发挥人民群众、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媒体等方面的作用,探索殡葬移风易俗的有效方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公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

(七)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落实民政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安葬方式,鼓励和引导人们积极参与树葬、海葬。

(八)治理农村散埋乱葬。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农村散埋乱葬、青山白化等治理,实现集中集约规范安葬,改善农村社区环境,进一步深化农村地区殡葬改革。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2017年10月-2017年12月)。我市是民政部确定的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所辖18个镇、3个街道办均定为试点单位。各镇(街道)须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由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申报,提交《廉江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申报表》(见附件)。

(二)制定方案(2017年12月-2018年1月)。试点单位应根据《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廉江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试点实施方案应立足于我市传统殡葬习俗还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存在,殡葬服务管理水平不高,农村散埋乱葬还未有得到根本有效遏制,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没有普及等基本情况,围绕八个方面的试点要求,统筹谋划,突出重点难点,逐个解决突破,明确工作步骤,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组织试点(2018年2月-2019年5月)。各镇政府(街道办)是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交流、检查督查、印发简报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政策协调、鼓励扶持和督促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评估总结(2019年6月-2019年7月)。我市作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2019年7月底完成试点任务。在试点工作后期,我市将组织考核评估,对试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镇(街道)实行表彰鼓励。对试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较差的镇(街道)实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试点工作结束后,我市将组织参与国家殡葬综合改革试点评估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镇(街道)的党委政府要把殡葬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履行好在殡葬事业发展中所承担的支出主体责任。要成立由镇长(街道办主任)亲自挂帅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试点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掌握试点进展,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加强财力保障。市财政对试点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和优先保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试点单位殡葬设施建设,加强试点单位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政策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制度保障。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这个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制订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对设定事项的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真正发挥应有的统筹协调、监督落实职责,形成试点工作共推共促的强大合力。

附件:1、廉江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申报表

         2、廉江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