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民公〔2022〕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机制,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规范救助程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4号)、《关于印发<湛江市民政局关于湛江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湛民〔2021〕84号)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廉江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荣昌,0759-6617020
通讯地址:廉江市新兴南路18号(廉江市民政局),邮政编码:524400。(信封请注明“廉江市民政局关于《廉江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字样)电子邮箱:zkadr6038@163.com。
附件:《廉江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廉江市民政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