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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关于落实营商环境整治自查问题整改工作的社会公开承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2-17 15: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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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民政服务上新台阶,根据《中共廉江市委办公室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廉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廉江市民政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个别访谈等方式,我局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审批流程再造信体系建设、工作作风民政保障政策落实等“五个专项整治”中查找了个问题。为确保这些问题能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现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切实加强对营商环境整治自查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专项整治任务,强化整治措施,按时按质推进整改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镇级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特困人员居家适老化改造、市社区居家养老示范中心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等措施要求,加大养老服务软硬件建设,规范养老机构内部管理,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承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国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进程,落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承诺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四、认真开展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审计等措施,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承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整治和纪律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修订考勤制度,落实上下班打卡制度。(承诺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六、组织开展民政补助对象入户核查,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并将新发现的困难群众主动纳入保障范围;加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宣传,对群众举报和排查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承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中共廉江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