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详见附件)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人员: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
二、领证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9月30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8:30-12:00,14:30-17:30。
三、领证地点:廉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41、42号。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应届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委托他人领取的,须请同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历证书)。
(二)随证书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勿自行开封,需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因妊娠期间未完成体检项目的申请人,请于妊娠结束后且自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凭医院体检合格结果领取证书。
(四)请各申请人务必按时领取证书。
(五)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已经认定通过发放了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补充功能上线后(该功能预计在2025年6月下旬上线投入使用),及时补充学历信息,对未能补充的,届时会取消其教师资格证书查询服务,无法对其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查询。
(领证咨询电话:0759-6684339、0759-6621029)
附件: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资格证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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