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
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实验学校:
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根据国务院和我省有关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作出专门部署。2024年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双减”工作三年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我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在当地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锚定三年目标,充分把握好寒假“窗口期”,发挥好“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就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明确治理任务、细化举措分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平稳有序。
二、加强巡查监督,严查违规培训。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隐匿在酒店、咖啡厅、居民楼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要督促培训机构落实“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或一次性超过60个课时的费用”的规定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巡查,对摸排台账分类建档、逐一标记。要做好辖区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或教职员工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介绍生源等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例的曝光惩戒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在寒假期间要联合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至少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有违法办学行为的机构要依法取证查处,如需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处罚的,报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依法立案处罚。各地开展执法行动的图片资料要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开展全面排查,严防安全风险。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寒假前,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发现风险苗头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坚决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提早发现大规模的欠薪欠租、临时停业、退费投诉激增、教师大量离职、突然出现大规模低价促销等线索苗头和问题,及时稳妥处理,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确保社会舆情稳定,保证群众切身利益。
四、聚焦重点类别,强化艺考培训监管。寒假是机构开展集中住宿艺考培训期,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严格落实《廉江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廉江市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廉教〔2023〕396号)有关要求,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落实好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及时掌握辖区内学生参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要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行为。要严查严禁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拓宽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加大监督举报方式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认真核查各类问题线索,并及时处理反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市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电话:6329303。
六、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假期氛围。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契机,通过小视频、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我局制定了《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以下简称《一封信》),请各中小学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引导,落实教育职责,在放寒假前将《一封信》传达到每一位家长和学生,并通过家访等多种方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充分利用春节传统佳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学校、社区探索开展托管服务,努力为部分家长解决照看难题。探索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积极统筹动员一批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科技型企业等,面向广大家庭开展科教活动,为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和中小学生提升科学素养提供平台。
七、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依法办证。2023年12月1日起,凡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不得再开展培训活动。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在寒假期间要加大“双减”政策宣传的力度,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摸底排查,填写《廉江市校外培训机构摸查登记表》(见附件4),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管。对符合申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要督促、引导其依法申领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要依法作关停处理。
八、强化治理责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请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及时梳理本地寒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进展的有关情况,于2024年1月22日前报送本地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部署和动员情况;将寒假期间查处隐形变异培训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重点是收费监管)的工作部署、排查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书面报告、开展执法行动的图片资料、附件3和附件4打包一并报送至局校外培训监管股邮箱。
附件: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廉江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6日
(联系人:李贞燕,电话:6329303,邮箱:JKL3637@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4年寒假将至,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我们诚恳地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寒假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拉近亲子关系的宝贵机会,我们呼吁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要盲目报班。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给孩子留下充足的休息时间,让孩子充分享受假期的乐趣,确保孩子能以饱满的活力迎接春季学期新的挑战。
二、理性选择培训机构。我们呼吁家长要选择持有市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要选择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现将我市目前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的白名单(截至2024年1月16日)公布如下,供各位家长参考:
廉江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三、理性支付培训费用。为了保障财产安全,我们建议家长们不要一次性向机构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要超过5000元。如您遇到纠纷,首先与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请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预祝全体学生寒假愉快,祝愿您及家人顺遂安康。
廉江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