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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廉江市“四位一体”职教中心项目建设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24 1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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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廉江市“四位一体”职教中心项目建设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粤教职〔201929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湛府办〔2019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支撑,我市将推动建设“四位一体”职教中心,我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廉江市“四位一体”职教中心项目建设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截至202228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意见反馈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廉江市教育局教育股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必须署单位名称或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联系。


  电话号码:0759-6683301

  电子邮箱:jeg202001@163.com

  通讯地址: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廉江市教育局教育股,邮编:524400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廉江市“四位一体”职教中心项目建设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廉江市教育局        

2022124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明确廉江市“四位一体”职教中心项目建设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目前,我市廉江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廉江市职业技术学校、廉江市技工学校等3所公办中职技工学校规模小、面积少、学生少,主要的办学指标未达到国家设置标准,根据省、湛江市有关文件要求,面临停止办学或被核减招生计划的被动局面。为切实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支撑,我市急需建设廉江市“四位一体”职教中心项目,整合设立廉江市职教中心。2021年我局已就建设廉江市“四位一体”职教中心项目有关事项向市府请示报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现我局根据市领导作出的批示,结合部门建议以及我市实际,在原请示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建设“四位一体”职教中心有关事项。有关事项如下:

  一、廉江市“四位一体”职教中心项目拟选址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南侧至北部湾大道之间,面积约105亩。校区由教学、实训、办公、生活、文体活动等五个部分组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亿元,预计首期投入1.32亿元,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所有项目。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将通过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公办民助、申请中央以及省、湛江专项资金等方式筹措项目资金。

  二、将廉江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廉江市职业技术学校、廉江市技工学校三校合并办学,新组建廉江市职教中心,整体搬迁至未来建成的廉江市“四位一体”职教中心校址办学,预计项目首期学生达到3000人左右。通过优化整合布局结构,将集中力量兴办1所达到省重点中职标准的、高质量的,集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职教中心。项目全部竣工后,办学规模达6000人。

  三、廉江市职教中心性质:由廉江市人民政府举办,业务由廉江市教育局、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主管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廉江市职教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一类事业单位,具备独立的事业法人资格。

  四、新组建的廉江市职教中心加挂廉江市技工学校的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以“廉江市职教中心(廉江市技工学校)”名义进行业务及招生工作。廉江市职教中心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根据办学规模设置若干名副校长。设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招生办、教研处、实习就业指导处、实验实训中心、总务处等职能处室。各职能处室根据职责范围,履行行政职责,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廉江市职教中心实行校、部系二级管理制度,下设卫生职业部、职业技术部、技工技能部,各部主任在校长室的领导下负责本部工作。

  五、以市政府名义成立廉江市职教中心项目筹建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设立法人以利于推动廉江市职教中心组建和廉江市职教中心项目建设工作。

  六、廉江市职教中心项目纳入湛江市2022年、2023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需尽快启动用地审批、项目立项、征地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