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江市2018年民办
教育专项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公正、公平、公开分配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关于印发〈廉江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廉财教〔2014〕69号)、《关于组织申报廉江市2018年民办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廉教〔2019〕74号)要求,在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自愿申报、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组织评审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审定,我市初步确定了2018年民办教育专项资金获奖奖补方案。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7月24日至7月30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59-6683301。
附件:廉江市2018年民办基础教育专项资金评审结果
廉江市教育局 廉江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附件
廉江市2018年民办
基础教育专项资金评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