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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8-07 16: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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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的通知

 

清明节即将来临,祭奠扫墓活动急剧增多,由于去冬今春降雨偏少,气温偏高,林内枯枝落叶等可燃物积累,森林火灾隐患增大,根据近段我市森林火警发生情况分析,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及有关单位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移风易俗;倡导用敬献花篮、劈铲杂草、清理坟地等文明、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祭祀。

二、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要分段划片,落实责任。护林防火员要经常巡查,加强用火管理,排除一切火灾隐患。具体落实到每一块林地林木都有人看管,在进入墓地主要道口,设置临时岗卡,增加巡护人员,严禁扫墓人员带火种入山。要采取守地块、看坟头的方式,组织巡查组巡查人员,进行反复巡查,严禁扫墓人员上坟烧纸。

三、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时刻处于待命扑火状态,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击,迅速扑灭。

四、坚决制止违反防火规定,擅自上坟烧纸、烧香、在坟地燃放鞭炮、吸烟等野外用火的行为。纵火烧山引发山火的,依法严惩。凡失火烧林过火面积30亩以上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