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廉江市吉水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廉江市吉水镇吉庆路49号;邮编:524471;电话:0759-68972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吉水镇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主动、及时、依法、全面、准确地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2023年度本级政府在廉江市吉水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量74条。其中政务动态58条,公示公告12条,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领导分工等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度,本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取得了预期成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单位对照市政府的要求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按时按量完成了各项信息更新和规范整改工作。
(四)平台建设
本级政府政务信息主要依托廉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由廉江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运行,目前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将部门年度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我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级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级政府投诉举报,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加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涉及面广,信息的报送来源于多个部门和下级单位,部分单位对信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公开时限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机关工作人员偏紧,各部门指定人员兼顾信息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部分人员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导致不能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二)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提高工作认识,增强公开自觉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防止网上公开信息出现严重失误或泄密。
2、强化日常运维,保证公开质量
一是抓好网络信息安全。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积极组织政务信息安全业务培训,学习保密工作法规、政策,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规定做好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工作,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二是对政府网站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管,保障信息公开平台正常运行。加大对政府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3、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公开实效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府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开实效。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开水平
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原则,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重点加强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推动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过程公开化、透明化;服务途径多样化、丰富化;管理工作规范化、时效化。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持续提高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廉江市吉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