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6.《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7.《财政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方案》(财办发〔2017〕37号)
8.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廉江市财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廉江市财政局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通过廉江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czj/index.html)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具体股室) |
一级 | 二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 | 办公室 |
2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市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情况 | 预算股、国库股、农业股 |
3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 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办公电话 | 办公室 |
4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转发财政工作相关通知 | 办公室及各相关股室 |
其他文件 | 本单位相关通知、公示公告 | 办公室及各相关股室 |
5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等六项 | 会计法规股、监督检查办、采购办 |
行政许可 | 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 会计法规股 |
行政裁决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采购办 |
行政检查 | 1、 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2、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 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检查监督 4、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 会计法规股、监督检查办、采购办 |
6 | 业务管理 | 扶贫资金管理 | 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文件 | 农业股 |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 项目信息、债务情况、发行债券基础信息等情况:债券基本情况、资金使用、运营情况等存续期信息 | 债务管理股 |
7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本单位的工作动态信息 | 办公室及各相关股室 |
8 | 财政预决算 | | 县级预决算、县级财政收支、部门预决算等 | 预算股、国库股 |
9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廉江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