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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廉江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31 11: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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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12月中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全市红树林保护工作开展专项巡察。2024年11月23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廉江市林业局党组作了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落实上级对红树林保护的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对红树林保护政策法规学习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1)我局于2024年11月30日、12月16日、2025年1月24日先后组织有红树林面积的车板、高桥、营仔、良垌、安铺五个镇林业站站长及红树林专职护林员学习《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2)于2024年12月9日,我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林业局主要领导在班子扩大会议上传达中共廉江市委巡察组《印发<关于专项巡察全市红树林保护工作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传达传阅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及对红树林资源保护工作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和发放红树林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同时强调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会后认真学习。

  2.对“主动履行红树林保护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1)我局已于2024年10月向市政府申请2025年预算编制《廉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专项规划》,待市政府批复后,开展编制工作。(2)根据《湛江市红树林保护条例》和结合《廉江市建设“红树林之城”行动方案(2021-2025年)》《廉江市红树林“红色堡垒”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正在拟制定《廉江市红树林保护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属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3.对“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1)根据通知要求,2024年林长制考核,只留下林长履职尽责工作水平这一指标,其他不再保留。红树林资源保护不纳入林长制专门考核指标,待有正式文件涉及红树林资源保护考核内容的通知下发,我们再制定方案把红树林资源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2)我局已于2023年8月签订县、镇、村三级红树林资源保护责任书;安铺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9月与辖区内村委会签订红树林资源保护责任书,压实对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监管责任。

  (二)主管部门监管能力薄弱,履行红树林管护修复职能不到位

  1.对“对红树林巡护队伍建设不够重视问题,整改情况:(1)2023年8月14日,我局以承揽方式聘用1名专职护林员,落实自然保护区以外廉江市辖区内红树林资源巡护责任;(2)加强对专职护林员的培训,2024年11月30日对专职护林员进行关于《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等条例法规的培训学习;(3)廉江市林业局已为专职护林员配备专业巡护设备终端机。

  2.对“清除危害红树林有害生物工作措施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廉江市林业局已于2024年9月6日利用专项资金在车板镇旧埠村委旧埠村和龙头沙村委对互花米草共防治93.34亩。对于鱼藤等危害红树林的有害生物,属地镇政府有责任进行清除,而无瓣海桑本属红树林,无需清除。今后我们会加强对有害生物的监测,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待资金到位,我局将制定计划清除。

  3.对“红树林后期管护不到位,营造修复成效较差问题,整改情况:2025年1月24日,我局领导主持召开红树林保护工作专项巡察整改推进会,主要相关整改工作作进一步部署,同时对参加会议人员传达学习《湛江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红树林营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于在2023年的审计中红树林营造修复成效较差,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海岸生态修复项目红树林营造工程红树林地块缺少的33.4亩红树林面积的问题,现廉江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持续整改中。会上我局领导强调对红树林营造修复的监督管理,今后对红树林营造修复项目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执行项目验收,避免类似现象发生。

  (三)科普宣传力度不足,社区共建共管共护红树林资源不力。

  1.对“红树林保护科普和宣传力度不足问题,整改情况:(1)我局已于2024年12月向市政府申请2025年红树林保护管理经费纳入2025年本单位财政预算,待2025年预算资金到位,结合“红树林之城”行动方案及“红色堡垒”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系列科普宣传活动。(2)拟于2025年3月底在红树林重点区域安装10块红树林资源保护宣传牌。

  2.对“社区共建共管共护红树林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1)“存在养殖户破坏红树林的现象”问题整改:一是已组织学习培训,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12月16日、2025年1月24日对车板、高桥、营仔、良垌、安铺五个镇林业站站长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根据《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红树林湿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预防、制止和协助调查破坏红树林湿地行为,强调属地政府履行起对红树林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二是督促属地镇政府对红树林加强管护及督促红树林专职护林员加大对红树林的巡护;三是加大对海洋、环保等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红树林及湿地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对红树林资源保护工作宣传,同时强调属地政府加大对养殖户及群众做好红树林资源保护宣传工作。(2)“部分自然村未将辖区内红树林资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问题整改:2025年1月24日,市林业局召开全市红树林保护工作专项巡察整改推进会,要求属地政府尽快将辖区内红树林资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现高桥、车板、营仔、安铺和良垌五个镇有红树林的自然村都已将红树林资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二、整改成果与长效机制

  (一)整改成果

  1.政治理论学习与政策落实:组织多次对相关镇林业站站长及专职护林员的法规学习,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巡察通知、指示批示精神并部署工作,推动对红树林保护政策法规的深入理解与贯彻。

  2.管护职责履行:向市政府申请编制《廉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专项规划》,拟制定《廉江市红树林保护实施方案》并要求属地政府制定相应措施,逐步完善红树林保护责任体系 。签订各级红树林资源保护责任书,压实保护和监管责任。

  3.监管能力提升:聘用专职护林员并配备专业设备,加强培训,提升巡护队伍能力;利用专项资金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监测;召开整改推进会,加强对红树林营造修复的监督管理,提高营造修复成效。

  4.科普宣传与社区共建:申请红树林保护管理经费用于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培训、执法、宣传等措施,整改养殖户破坏红树林问题;推动将红树林资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促进社区共建共管共护。

  (二)长效机制

  1.持续学习与政策落实机制:不定期组织对红树林保护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并贯彻落实。建立政策传达与研究部署的长效流程,每次收到重要政策文件或指示批示,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并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2.保护规划与责任落实机制:在《廉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专项规划》获批后,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红树林保护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和调整规划。完善《廉江市红树林保护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职责,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3.监管能力建设机制:持续加强巡护队伍建设,定期招聘和培训护林员,不断更新和完善巡护设备;建立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系统,与科研机构合作,加强对有害生物的研究和防治;对红树林营造修复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项目质量。

  4.科普宣传与社区共建机制:每年制定红树林保护科普宣传计划,利用多种渠道如媒体、讲座、展览等开展宣传活动;建立与社区、养殖户的长期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及时了解问题并解决,持续推动社区参与红树林资源保护,形成共建共管共护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

  局党组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承担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今后工作方向,切实负起牵头整改任务,及时跟踪督办,了解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全局专项巡察整改任务的有效落实。要加强整改责任、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整改效果评估,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同时强化巡察监督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68200;邮政地址524400;电子邮箱Lyj66682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