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廉江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申请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增项企业资质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要求,拟同意企业资质申请,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 2017年11月19日。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股(地址: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联系电话: 6683474)。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9日